组织人事处(纪委办)

组织人事处(纪委办)

1.负责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承担党支部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的组织指导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2.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党员信息系统维护、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定期公示,做好党内统计年报。

3.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表彰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帮扶。

4.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校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5.统筹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拟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并落实政治学习计划;协同学校纪检部门落实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6.负责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公示、任免备案、年度考核、教育培训、日常监督全流程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根据核定编制总量拟订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岗位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岗位聘用、等级晋级、校内人员调配等岗位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及考核管理;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9.牵头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协同教务部门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

10.负责各项绩效考核工作,做好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分配等工作。

11.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做好人员招聘、调动、退休、离职等审批办理,出入境人员备案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工资变动审批、社会保险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伤、残、亡的抚恤、补助申报工作等。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