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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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安全管理处、就业指导中心)职能


一、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及各项决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五、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评奖评优和违纪处分工作。

七、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负责学生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做好学生就业基地建设工作。

九、做好学生入学、报到、注册、编班等工作。负责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做好中职及3+2学生学籍注册、异动和学生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在校学生征兵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学生住宿行为管理及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学生劳动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治安保卫制度的制定,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好学校治安管理,规范校园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保工作;协调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十六、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保险费用的理赔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 陈康

副主任:徐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