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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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工作实际,负责制定、修订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包括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专兼职辅导员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

4.负责学生评优评先等奖励工作和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

5.负责学生各项资助工作。

6.负责学生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8.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9.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运维管理,统筹做好宿舍场地设施与设备故障的报修协调及跟进落实工作。

10.负责学生处的网络信息化工作。

11.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在校学生征兵工作。

13.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的医保工作。

15.负责中职学生(含五年全部在校完成培养的中高职贯通“3+2”学制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16.负责全校学生的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17.负责新疆部日常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承接好新疆部各项办学任务。

1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