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工作实际,负责制定、修订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包括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专兼职辅导员开展有关学生工作的科学研究。
4.负责学生评优评先等奖励工作和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
5.负责学生各项资助工作。
6.负责学生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
8.负责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9.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运维管理,统筹做好宿舍场地设施与设备故障的报修协调及跟进落实工作。
10.负责学生处的网络信息化工作。
11.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在校学生征兵工作。
13.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的医保工作。
15.负责中职学生(含五年全部在校完成培养的中高职贯通“3+2”学制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16.负责全校学生的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17.负责新疆部日常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承接好新疆部各项办学任务。
1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