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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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职能


一、负责拟定订学校共青团和学生美育工作、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

三、负责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开设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第二课堂”建设。

四、负责团组织自身建设。负责所属团支部的指导、建设和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团员信息统计和团籍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团员组织关系和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团内奖励与惩处等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推优入党工作。

六、负责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七、负责承办上级单位艺术实践项目和赛事。

八、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协助学生处做好学生创业工作。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徐东(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