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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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处(社会培训部、校企合作部)职能


一、建立健全实验实训、社会培训与技能鉴定、校企合作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会同教务处、教学系部制定实训基地(室)建设规划、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三、会同总务处采购实训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并负责验收、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保持仪器、设备完好。

四、根据学校专业教学方案,会同教学系部编制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实训过程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五、根据教学要求,统筹安排实验实训室使用。

六、健全社会评价组织制度体系,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七、负责社会化考试及培训工作。

八、负责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组织与协调工作。

九、收集实验实训、社会化考试与培训、校企合作等材料,建立业务档案。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孙兆惠

副主任:李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