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处

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招生办)职能

 

一、负责制定教学工作方案。对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提出规划思路,制定工作方案。

二、负责教学管理。设置和调整招生专业,做好日常管理、教学巡查、教学督导等质量监控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教学运行。负责教学排课、选课工作,做好考试与成绩管理,毕业审核以及学生转专业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教科研工作。

五、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负责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等工作,组织教学竞赛,做好教学奖励发放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生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工作。

七、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组织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八、负责教学能力发展工作。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示范观摩课、教学技能讲座、名师教学讲坛等活动,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

九、负责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做好计划编制、宣传、录取、总结等工作。

十、负责安庆师大专科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教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图书馆工作。

十三、负责教学服务及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阮  媛          

副主任:袁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