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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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

二、负责起草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和内控手册工作。

三、负责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编制与执行过程监控。

四、负责统筹安排学校各项资金,分析经济活动,防控财务风险。

五、负责核定和配合各职能部门核定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各项收费及管理。

六、负责学校银行账户、财务印鉴、票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

七、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监督,统一对外编制和报送各类会计报表。

八、负责做好各类代收代管经费、现金、贷款的使用与管理,配合做好党费、工会会费账目管理,配合做好全校教职工各类工资、劳务费和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及各类奖励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个人所得税核算,配合办公室做好各种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缴存。

十、负责对基建、采购等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总务处开展固定资产清查,配合做好财务审计、税务、物价检查的有关工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并做好问题整改。

十一、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档案归集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齐葵(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