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于第十周(11月2日—11月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检查
教务处组织校级推门听课;各系部组织系部内听课。听课范围覆盖南区、北区,听课对象覆盖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教师,重点关注南区新疆班课堂教学情况。
二、教学检查
检查内容:
1.教学进度表或授课计划表;
2.教案或备课笔记(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可提交电子教案);
3.学生考勤及平时成绩登记情况;
4.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教师要严格按课表安排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原则上相差不得超过4课时;同时加强课堂管理,确保教学效果。
三、师生座谈会
教务处牵头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主要围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展开。各系部配合做好师生代表组织及意见收集工作,并将本系部师生意见及座谈会相关情况纳入系部中期检查工作报告。
四、材料报送
系部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汇总相关检查材料,形成系部中期检查工作报告,于2026年11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校级推门听课、师生座谈会及各系部报送材料,形成全校中期检查报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