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教职成〔2021〕4 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现就2027 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安排
2027 届各专业岗位实习计划的时间范围为2026 年11 月1 日—2027 年5 月5 日,法定节假日计入实习时长。
二、实习组织方式
实习组织方式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以预就业形式开展毕业岗位实习。
三、实习过程管理
(一)实习前准备
相关专业系部应在2026 年10 月15 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实习方案。相关专业系部应依据各自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定实习方案。
2.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参加实习系统使用培训。学院指定相关专业教师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确保每名实习生都有校内教师予以指导,每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同一时段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20 人。
3.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实习系统使用培训。相关专业实习开始前应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要求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到场,学生阅读并签署《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
4.组织签订三方协议。实习正式开始前应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学生实习情况监护人(家长)须知情并签署《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
5.会同实训处做好集中实习学生安排,组织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理工专业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6)。
(二)实习中管理
1.学生根据要求每周在学校教务系统上传《实习周志》(附件5),实习指导教师每周在教务系统审核。
2.实习指导。实习指导教师可采取QQ、微信、电话联络等即时通讯工具和实地探访等方式进行实习指导。
3.巡查监督。学院和系部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巡查记录。
4.学生实习期间,辅导员应继续履行班级管理职责,每周与学生联系,加强全过程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实习、生活和心理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服务工作。
(三)实习后总结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在系统填写实习报告,同时填写《安庆师范大学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纸质版附件4),经实习单位鉴定盖章后提交指导老师。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与提交。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最终成绩≥90 分)、良好(最终成绩≥80 分)、中等(最终成绩≥70 分)、及格(最终成绩≥60 分)和不及格(最终成绩<60 分)五个等次登记。学生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及实习成绩鉴定表有缺项的,实习成绩不得评定为及格及以上等次。其他材料有缺项的需补齐。
3.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总结。在完成全部实习指导工作后,实习指导教师撰写并提交个人实习指导总结。
四、学生实习保险服务
学院统一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有效时间覆盖完整实习时间范围。学生实习中发生意外情况,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和学生处报告以免延误报险理赔。
五、其他事项要求
1.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备考及考试时间可计入实习时长,以专升本备考周志替代实习周志。专升本考试结束后,需完成剩余实习任务,确保实习时长达标,且实习质量不受影响。学生需于2026 年10 月10 日前向实习指导老师提交《专升本考试替代实习申请表》(附件7),并于准考证打印时提供安徽省2027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复印件,查分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有缺项的学生备考及考试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长。
2.学生实习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实习单位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老师同意,报学院审批后重新安排实习单位。
3.实习材料归档要求。学院应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实习三方协议;(2)《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3)《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4)《安庆师范大学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5)《实习周志》;(6)《安庆师范大学理工专业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7)《专升本考试替代实习申请表》;(8)公共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最终考试成绩复印件;(9)专业实习方案;(10)学生实习考核结果汇总表;(11)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总结;(12)学生实习检查记录;(13)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以上材料由各系部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提交学院教务处备案存档。
附件1: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附件2: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4:安庆师范大学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附件5:实习周志
附件6:安庆师范大学理工专业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附件7:专升本考试替代实习申请表
理工专业学院
2026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