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教职成〔2021〕4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现就2025届高职3+2学生岗位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安排
2025届高职3+2各专业岗位实习计划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11月11日—2025年6月30日。
二、实习组织方式
实习组织方式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以预就业形式开展岗位实习。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填写《安徽理工学校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5)。
三、实习过程管理
(一)实习前准备
相关专业系部应在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编制实习方案。相关专业系部应依据各自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制定实习方案。
2.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学校指定相关专业教师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应确保每名实习生都有校内教师予以指导,每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同一时段指导学生数量不超过10人。
3.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相关专业实习开始前应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要求相关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到场,学生阅读并签署《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
(二)实习中管理
1.组织签订三方协议。实习正式开始前应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附件1,一式三份)和《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纸质三方协议由系部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学校统一存档。
2.学生日常考勤与日报。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每日考勤,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当天实习内容。
3.实习指导。实习指导教师可采取实地探访、邮件、QQ、微信、电话联络等方式进行实习指导。要求联络每生每周不得少于1次。各种形式的指导,均须有详细的过程记录。
4.巡查监督。学校和系部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巡查记录。
5.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应继续履行班级管理职责,加强全过程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学生实习、生活和心理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和服务工作。
(三)实习后总结
1.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填写《安徽理工学校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附件4),经实习单位鉴定盖章后提交指导老师。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与提交。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按优秀(最终成绩≥90分)、良好(最终成绩≥80分)、中(最终成绩≥70分)、及格(最终成绩≥60分)和不及格(最终成绩<60分)五个等次登记。
3.指导教师实习总结。在完成全部实习指导工作后,实习指导教师撰写并提交个人实习指导总结。
四、学生实习保险服务
学生处统一为实习学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有效时间覆盖完整实习时间范围。学生实习中发生意外情况,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和班主任报告以免延误报险理赔。
五、其他事项要求
1.学生实习单位变动。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更换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做专业对口性和企业资质审查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2.实习材料归档要求。学校应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实习三方协议;(2)安全承诺书;(3)监护人(家长)知情同意书;(4)实习成绩鉴定表;(5)分散实习申请表;(6)实习检查记录;(7)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由各系部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袋提交学校教务处备案存档。
附件1:安徽理工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附件2: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4:安徽理工学校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附件5:安徽理工学校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