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为加强行政人员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明确人员的上班校区。北区是学校办学主体,原则上行政人员应在北区上班。确因工作需要在南区上班的,人员所在部门应向校办报送名单。因临时性工作需到南区办公的,应于前一日由部门向校办报告。
2.行政人员应按时间按区域考勤打卡。行政人员应按明确的上班校区、上班时间进行考勤打卡。非工作区域打卡一律无效,因工作需要临时变更的除外。
3.每周二前各部门报送考勤缺卡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情况说明,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校办每周公示考勤情况,根据《安徽理工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严格考勤结果的运用。
特此通知
校办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