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庆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9〕2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的要求,7月中旬,安庆市财政局决定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备案申报工作。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局会计科报送了备案材料,经审核,所报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我校将以此次备案结果为契机,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安庆市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地方会计工作的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经济管理专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