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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学校听课制度

2018年08月09日 01:01 浏览:[10909]

为加强我校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推动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类型及要求

听课类型分交流课、示范课、公开课。

听交流课,听课人员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统一安排示范课、公开课。

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听课前,听课教师应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并做到提前进入课堂,坐在后排听课。

2、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观察师生互动情况,特别看学生如何在教师的指导下活动,如何发挥主体作用,其情感、活动积极性、活动参与时间及对作业的态度等。

3、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5、听课后,要整理听课笔记,并根据课的类型及不同场合的要求,要与授课教师课后交换意见并作出评课。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一)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4节(学时),分管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学时)。

(二)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课14节(学时)。

(三)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学时),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学时)。

(四)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听课,不作时间安排。

以上听课量不包括示范课、公开课教学。

三、听课管理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笔记》,《听课笔记》由教务处统一印发。

《听课笔记》填写要求:授课教师、学科、班级、听课时间、教学内容、主要优缺点及教学特色、与授课教师课后交换意见情况及“评语”栏。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门到教务处领取空白的《听课笔记》,学期末收取本学期的《听课笔记》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各教研室、实训中心负责检查听课的节数和质量,根据听课数量和记录质量来考评,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听课结果的处理意见

(一)领导及有关人员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有关责任部门要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二)教务处应对《听课笔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并及时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领导及同行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职称评定中的重要内容。

五、本制度自2014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