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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学校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2018年08月09日 00:49 浏览:[12760]

安徽理工学校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优化实践教学秩序,规范实践教学要求,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使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有标准可依可查。特制定以下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实践教学环节管理

为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领导和管理,实践教学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性教学师资队伍,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就近对口、相对稳定、互惠互利、共建共管的原则,与校外实习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加大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确保实践性环节教学的顺利实施。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并在实践教学前重点讲清实践的目的、作用、性质、内容、要求、规程、注意事项等,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独立观察、操作、分析、综合、应用等能力,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任课教师要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探索、创建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仿真与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与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技术应用能力。

在实践教学中,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1.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教研室负责人应从专业需要、教学大纲规定和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列出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争取文化基础课实验开出率为60%,专业实验开出率90%以上。

2.教研室要从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的教学目标与要求,拟定实验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指导书要详细阐明每一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等内容,便于学生学习并作为进行实验的依据,指导书应发给学生人手一册。暂无实验指导用书,应配备实验指导讲义。

3.凡有实验课的任课教师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拟定学期授课计划(授课进度表)的同时,认真设计实验,制订实验授课计划,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实验准备、实验指导和示范实验报告。实验授课计划由本教研室讨论,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实验课教学计划应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教研室存查,一份交实训中心备案。

4.教师应认真准备实验,进行试做,并在上课前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确保学生实验顺利进行。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实验教学可分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使得实验指导更加到位。

5.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实验,实验组合要合理,便于学生实验,达到既人人动手又提高设备利用率的目的。实验进行中,教师必须在场巡视,并悉心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耐心解答学生实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加强巡查,学生没有事先预习不准做实验。

6.实验课应有严格的考核。通过实验教学,要求学生能独立熟练地操作所做过的实验,每次实验后均应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教师要认真仔细批改全部实验报告,记载、考核和评定实验成绩。实验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记载。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实验报告应要求学生及时重做。实验教师应写出每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总结交教研室存档。

7.实训中心要对每一实验室健全管理制度,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管理好实验设备,以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8.实验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实验课教学计划安排要求及实验指导的规定做好实验准备、辅导和结束工作。

 

三、实训教学质量标准

1.实训是对学生单项技能和综合技术应用能力进行的训练。通过实训使学生熟练掌握职业(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和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方法。在实训安排上,尤其强调通过综合实训和模拟实训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实际工作能力。实训中同时也要注重职业素养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2.每一专业应明确本专业的实训教学内容,有完整的实训大纲、训练规程或指导书等训练资料,及完善的实训设备、场地、模拟实验室或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各专业、各训练场所应有健全的训练管理制度。

3.教研室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实训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考核。

4.实训课应严格按照实训大纲要求进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实训项目或实训内容。实训指导教师应到场进行实训的具体指导。

5.教师要在学生实训之前讲明实训的目的、要求、安全条例、考核标准和方式等。在指导学生实训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设备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熟练程度和技能技巧。

6.教师对参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要求,认真考勤,遵守教学纪律,凡无故缺课者或违反规程者,除酌情对实训成绩进行扣分外,必须责令其补做,情节严重者,实训课程做不合格处理。

7.实训课程成绩按实践操作70%,理论知识20%,实训小结10%计算。总评成绩不合格者需进行重修。实践操作根据学生的训练态度、安全操作、文明生产、和训练考核工件进行评分。理论知识按训练应知的理论知识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实训小结按学生实训小结评分。

8.实训小结交实训中心存档,实训课程成绩单独入计学生成绩档案。

 

四、专业综合实践质量标准

专业综合实践,以下称顶岗实习,是我校对学生毕业实践进行的探索性教学改革,是指学生在完成了所有专业课程和专业技能训练的之后,所进行的专业性、综合性的学习过程。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职业岗位的具体课题实施。针对本专业学生的岗位群,提出相应的专业综合实践的课题,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使学生能在真实技术背景下得到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迅速进入角色,胜任工作,赢得社会承认。其质量标准是:

1.教研室要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专业综合实践计划(实习计划)。顶岗实习计划要与生产实际、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相结合,根据每个专业的岗位目标,分解成多个岗位方向,以每个岗位方向来确定相应课题。教学大纲要包含以下内容:①顶岗实习的目的要求,②顶岗实习的内容与方法③顶岗实习的时间④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⑤顶岗实习对学生的要求⑥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⑦顶岗实习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2.顶岗实习计划在实习前一个月交教务处,经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顶岗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因故必须更改时由教研室提出意见,经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3.招生就业处要根据顶岗实习计划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4.学生处负责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学生进入实习前,学生处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并发顶岗实习鉴定表。

5.顶岗实习要选派有实践经验或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指导。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要明确分工,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计划,及现场情况制订实习进程计划、实习内容与要求、各项考核要求及办法,并在学生进入现场前公布。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在了解实习、实训地点后提出具体执行计划。实习进程计划和书面总结由带队的教师执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后,报教务处备案。

6.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视学生人数和实习性质而定,一般的自然班配2名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解答实习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阅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评定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并做好总结工作。实习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由指导教师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前要到现场进行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和备课,新开辟的实习场所,指导教师更应在实习前熟悉情况。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精心指导并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8.顶岗实习总结报告结构规范,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笔流畅,字数不低于4000字。

9.实习结束,学生应及时做好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实习报告,并根据学生实习中的表现和实习报告的质量,评定实习成绩和写出实习鉴定评语。指导教师要及时上报学生实习成绩并做好实习总结等各项工作,学生实习成绩要列入学籍档案。

10.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分管校长、学生处、招就处、教研室要定期了解检查,教务处不定期检查考核,分管校长也要深入实习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质量标准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教研室统一管理和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具体指导和质量管理。

2.教务处根据校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总体进程表,各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研讨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讨论、审核、确定选题,编制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计划表,组织答辩、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

3.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教研室要选派有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协助。毕业设计中期,教务处应组织检查进程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进行认真讨论,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和切实可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的原则是: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面向社会,面向管理、服务、生产一线,力求理论联系实际,难度适中,在规定时间内能顺利完成。使学生受到科研工作的基本训练,能较全面的运用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题范围及目的要求;工作程序及内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对学生的要求;答辩工作;成绩评定工作等。

6.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

7.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凡拟评定为优秀者必须以答辩方式进行。各专业要按学科方向成立答辩委员会,也可邀请科研、生产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答辨会。答辨时既要向学生质询课题中的关键问题,也要考查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方法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毕业设计(论文)、毕业答辩成绩评定依据联办高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要求及标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式三份,一份归存学生档案、一份教研室保存、一份联办高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