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教研 > 管理制度

安徽理工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8年08月09日 00:48 浏览:[10415]

一、依法执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和方法指导教育实践。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增强职业责任感,以从事教育工作为荣,以献身教育事业为乐,全心全意做好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格执行考试规则,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在职进修,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坚持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积极履行教师职责,富有创造性的完成教学任务。

    五、团结协作。弘扬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教学上,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科研上,要群策群力,联合攻关。克服文人相轻、同行冤家的习气。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树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思想,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讲究沟通艺术,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仪表同自己职业特点相结合,不过分追求豪华和新奇。行为举止端庄、自然、亲切,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努力推行普通话。语言规范、纯洁、准确、精练、生动,讲究语法逻辑。作风正派,不搞不正之风,不搞小团伙、小集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服从组织的领导和集体的决定,敢于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

    八、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九、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乐于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完成。

    十、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